2022年度《金融领域犯罪紫皮书》核心内容介绍2023年5月13日上午,在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紫华国际学术报告厅,举办了“金融犯罪的发展态势及法律应对”论坛暨紫皮书发布会。2022年度金融领域犯罪紫皮书由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编写,今年是首发。 正如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钱列阳律师在前言中所说:《紫皮书》立足于金融犯罪的多发领域,正是对当下金融犯罪问题研究的积极回应。它分为“证券犯罪篇”“基金犯罪篇”“银行犯罪篇”“职务犯罪篇”四个部分,将2022年四个金融领域犯罪的监管状况、政策背景进行梳理,提出我们的分析和展望,既是为国家制定金融政策、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依据,又是为金融从业者、法律从业者提供的一份参考资料。同时,我们也想通过《紫皮书》把金融领域最新、最前沿的犯罪状况、立法缺陷及时地展现出来,起到亡羊补牢和敲警钟的作用。作为一家侧重于金融犯罪实务与研究的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事务所,力所能及地把公开的相关资料收集起来并进行分析,是我们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为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尽一份绵薄之力。 以下是2022年度《金融领域犯罪紫皮书》核心内容介绍: 《紫皮书》核心内容介绍 2022年度《紫皮书》分为“证券犯罪篇”“基金犯罪篇”“银行犯罪篇”“职务犯罪篇”四个部分。每篇均由年度综述、重点评析和趋势展望三个部分组成。其中《证券犯罪篇》作者是周致力和常笑,《基金犯罪篇》作者是杨思凡和吴玉冰,《银行犯罪篇》作者是陈莹和崔壹然,《职务犯罪篇》作者是葛鹏起和韩文莉。 一、证券犯罪篇 在《证券犯罪篇》的刑事司法部分,作者的数据来源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期货犯罪300余人,同比上升38.4%。经过作者的检索,查到2022年前9个月检察机关起诉证券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4人,其中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占55%,内幕交易罪占1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占14%,上述三个罪名加起来共占85%,体现了证券市场中的最高发罪名。 在行政执法部分,作者根据2020至2022年证监系统办案数量的统计,检索到2022年证监系统一共查办603件行政处罚案件,并将其中123件作为犯罪线索移交给了公安机关。从实务中可以了解到,大部分案件都是来源于监管部门移送,这体现出证券类犯罪壁垒极高,犯罪手段同样复杂多样,导致司法机关不易直接查办。 为展开犯罪学方面的研究,两位作者从2022年公布的14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展开研究,其中包括证监会公布的62份、北京证监局公布的30份、上海证监局公布的35份以及深圳证监局公布的14份。 研究结果表明,上述占比达到86%的三个罪名都和信息要素有相当大的关系。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这两个罪名当中就包含了“信息”要件。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第(五)项规定,行为人“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构成操纵犯罪。这说明了信息要素在操纵案件中也十分重要。 通过研究不同信息类型的差异,作者对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其中,公司并购重组时涉及经营性信息的处罚占到了决定书中最主要类型。此类信息有三个特点。第一是保密性强,公司经营决策有一定保密的要求。第二是持续时间长,并购重组等经营行为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第三是对于证券股票影响较大。 第二类是财务信息。财务信息是证券犯罪的“重灾区”,而通过作者统计研究表明,涉及虚增收入与利润这种类型的(虚假)财务信息同样属于证券类违法的“重灾区”,这同样是研究者们重点研究的方向。 第三类是其他信息,包括关联交易信息、对外担保信息等非经营、财务类信息。关于信息要素的评析是《证券犯罪篇》的核心内容和亮点,除此之外,作者对于交易要素中的内幕交易异常性、操纵交易误导性以及实际控制关联性均有不同角度的分析,详细内容见《证券犯罪篇》。 另外,《紫皮书》还对交易要素展开了重点评析。 二、基金犯罪篇 《基金犯罪篇》从基金行业的现状作为切入点,通过2018—2022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数量、管理基金规模的统计,得出管理基金的规模从12.78万亿一直到20.03万亿一路攀升的结论。与此同时,作者研究发现从2018年起各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被注销的家数同样是不断攀升,到2023年2月达到1495家,这和基金规模形成了鲜明的反比。 在刑事司法部分,由于对于裁判文书的数据获取较为艰难,作者于2022年仅查到了5件,2020年仅查有161件,之后就大幅度减少。因此不得已将研究的时间维度放宽,挑选了十年内全部的720份文书进行系统性研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占比最高,共545件,占到私募基金刑事案件的绝大部分。 在重点评析部分,作者们对于2022年监管部门发布的重要监管政策进行了分析和解读,详细内容见《基金犯罪篇》。 三、银行犯罪篇 《银行犯罪篇》的作者通过银行类型、银行业务和被告人三个角度来进行年度综述。其中对于被告人的分析通过从银行工作人员犯罪案件的年龄分布、职务分布等角度分别进行了研究。 作者通过分析涉案罪名银行业务的分布,发现其中有52.9%的是职务犯罪罪名。因此,后文《职务犯罪篇》中用犯罪学的方法研究金融领域业务,更具有实践性的意义。 此外,本篇报告的亮点在于作者从银行业务的存、贷、投、汇四大领域分别进行了研究。上图数据表明,贷款领域中的违法发放贷款罪、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罪、高利转贷罪是银行领域犯罪的高发罪名。 研究发现,银行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情况在“贷”的业务领域突出。因此在重点评析部分,作者从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的原因、“违反国家规定”、明知他人骗贷而放贷的定性等三个方面针对违法发放贷款罪进行了研究和分析,详细内容见《银行犯罪篇》。 四、职务犯罪篇 在《职务犯罪篇》的年度综述,作者通过检索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中国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各省级纪委监委官网披露的审查调查信息,全国纪委监委调查金融单位人员共计252人。 作者通过分析发现,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情况具有以下特点:从行业分布看,审查调查涉及六大金融领域;从区域分布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案件发生;从职务层级分布看,中管干部、中央一级金融单位干部、省管及以下干部均有涉及。 其中,从区域分布上研究者发现,上海、北京这类金融相对发达的城市金融职务犯罪较少,反而江西、云南、四川等成为金融领域职务犯罪重灾区,这一现象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在重点评析部分,作者通过数据检索,发现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具有国资性、经营性、信息不对称性三个特点,并分别对此进行了研究评析。此外,作者进一步就具体案件中的收受干股、合作投资、罪数等问题进行评析。 上述为2022年度《金融领域犯罪紫皮书》的部分节选和介绍,具体内容请参见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