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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刑事辩护研究院揭牌仪式暨金融领域犯罪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钱列阳:金融犯罪辩护——刑辩律师挑战和机遇


2024年9月7日,常州刑事辩护研究院揭牌仪式暨金融领域犯罪问题研讨会在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文彰楼报告厅举办。“常州刑事辩护研究院”是由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常州市律师协会以及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共同成立,本次活动也是四方联合主办。应常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陆柏松邀请,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钱列阳,证券刑事业务部主任周致力出席了本次活动。

钱列阳主任以《金融犯罪辩护—刑辩律师挑战和机遇》为题进行专题讲座,分享了他在金融犯罪辩护领域中的经验观察与理论思考。讲座开篇,钱列阳主任首先谈到了刑法人与金融人的思维差异,这种差异一方面源于知识结构背景的不同,另一方面源于认知视角的差异,因此使得两者在很长时间内几乎各行其是,没有交集,这种客观情况导致两者对于金融犯罪的理解与界定存在很大的鸿沟。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联合清华大学法学院每年8月18日举办金融犯罪高级研修班,以及此次联合发起成立常州刑事辩护研究院并召开金融领域犯罪问题研讨会,正是为了努力弥合这种思维差异与认知鸿沟。

讲座过程中,钱列阳主任以两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案例,重点讲述了金融犯罪与金融创新的界限,目前刑事法律体系并未将“高频交易”明确规定为操纵犯罪手法,司法实践应当对此类交易行为保持必要的审慎克制,不能采取形式化的简单认定思路,而应当深入分析其中的金融逻辑,严格依据构成要件进行细致甄别判断。这方面,刑法人应当保持谦虚态度,在辩护过程中认真向当事人学习金融知识,了解金融实操经验,咀嚼吃透之后再回到刑法本身进行法律分析与评价。尤其,钱列阳主任讲述这两个操纵案例时,用“电脑会计算,人脑会算计”这一句话,穿透表达出了其间的实质差异,引发大家共鸣。

同时,钱列阳主任讲述了一起金融领域的职务侵占案件,行为人单纯从金融思维出发认为自己并不构成犯罪,但实际上是因为认知盲区导致的自我理解错误。这时候就需要我们给金融人补上刑法知识缺失的短板,并在辩护工作中说服当事人准确认知自我行为性质。这样才是金融与刑法、金融人与刑法人之间的有益互补。

讲座最后,钱列阳主任谈到,希望常州刑事辩护研究院这个平台能成为金融人和刑法人更多交流的平台,也希望未来有一天在常州大学这个现场,坐下一半金融人,一半刑法人,更多地相互交流与理解。只有这样才可能形成“刑法+金融”的知识复合结构,我们彼此之间才能互相向对方借力,共同朝前走,这样国家的金融安全也才更有希望。

此外,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以《金融市场的法律治理体系》为题进行讲授后,周致力律师主持了这一环节的学术与谈,四位嘉宾就此主题分享了各自的收获与心得。

随着本次研讨会圆满落幕,与会嘉宾与各方朋友开始期待下一场学术与实务的思想盛会。